2016年,同语发布了《国内非婚女性生育调查报告》[1],调查了661名少数人的生育意愿,近45%的非婚女性有生育意愿。可以看出,许多拉拉希望有自己的孩子,但中国法律不承认同性伴侣或婚姻关系,也不允许单身女性单独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冷冻卵子、体外受精),等于阻止拉拉合法生育渠道,是拉拉和所有其他单身女性生育权的严重侵犯。
然而,这种情况可能会立即引发变化!
中国日报(China Daily)7月18日,国家卫生委员会(卫生委员会)在一条微博上报道,积极肯定了单身妇女的生育权,并表示将研究和完善单身妇女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日报》还发起了微博投票——“单身妇女有权通过人工辅助生殖生育吗?”。
《中国日报》作为中国权威的官方媒体,其投票是政府了解舆论的重要渠道。积极参与投票对改变现行法律法规具有重要意义。投票将在不到5天的时间内结束。它呼吁读者积极参与投票,并发出社区的声音。截至本文发表,已有4万多名网民积极参与本次投票。现在你只需要一张票!请戳。
虽然国家在法律层面没有明确禁止单身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但实际上这个渠道在部门规章层面是被堵塞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根据卫生部(现卫健委)发布并于2001年8月1日生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应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规定;卫生部(现卫生委员会)2003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规定,“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得对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国家卫生委员会的声音是李军律师于今年6月20日向卫生委员会法律部门发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书》。李军律师建议卫生委员会修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不允许单身妇女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规定,并实施对单身妇女生育权的保护。
国家卫生委员会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表示,中国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单身妇女生育[2]。卫生委员会将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建立共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有效保护妇女的生育、就业和职业发展权益。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政府第一次谈论这个问题了。在2017年全国人大期间,不少人大代表提交了“呼吁放开对单身女性生育权限制”的建议信。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卫生委员会)于12月27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回复,表示“将与相关部门进行广泛深入调查,加强研究示范,密切关注“冷冻卵子”技术发展,积极做好可行性研究,认真推进临床应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保护单身妇女的合法权益。”[3]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权。《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因此,在医疗技术可以提供生殖辅助技术的情况下,不应根据性取向或婚姻状况进行区分。政府有责任给予妇女选择生育方式的自由和尽可能充分的生育保障,至少不应剥夺她们实施生殖辅助技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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